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政策文件及解读
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索 取 号 : 01FG20060404 内容分类 :本级文件
发布文号 :青财库字〔 2006 〕 404 号 公布日期 : 2009-02-05
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财库字〔 2006 〕 404 号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州(地、市) 财政局、教育局:
为了确保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及时、规范支付,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青海省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6]14 号) 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23 号) 及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了《青海省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 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反映。
附件: 青海省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印发 农村牧区 专项资金 支付 管理 办法
抄送:财政部国库司,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代理银行,各县财政局,各业务处,存档。
青海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6 年 5 月 23 日印发
附件: 青海省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